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汇编(精选30篇)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合同签订后交易成功。
3、甲乙双方手续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准备齐全后(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居间方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_个工作日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居间服务费_______元整,代办费_____元整。交居间方。
2、此合同____日内,乙方将购房全款交居间方.按手印当日甲方领取房款的60%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领取产权证当日,甲方可得房屋全款的40%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等额的赔偿金,并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2、乙方中途反悔,居间方不返回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乙方按所交定金等额赔偿给甲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房屋交接时间约定:
甲方需在乙方将购房全款交付完毕后(a、当天 b、_年___月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
九、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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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签字起生效。房屋交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居间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汇编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乙方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与声明
1、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县)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总楼层;房型为室厅厨卫阳台。与该房屋配套的平方米车库或储藏间以及房屋内等设施已计算在该房屋出售总价之中,乙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该房屋所有权证字第号,购房合同号。
2、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保证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合法、有效性,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不涉及查封,不涉及(第三方)诉讼等。该房屋如存在共有人,甲方保证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由于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对购买权声明
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三条:房屋价格
经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出售总价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即¥。(该价格不包含该房屋此次交易中办理产权过户应交纳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付款约定
1、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当天,为保证交易安全。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给丙方(用于进行查档验证),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开具收件收据。乙方支付购房定金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即¥交由丙方代收,乙方所交定金不再收回。根据多退少补原则,用于冲抵乙方应交纳的房屋买卖相关费用。其中包括:产权过户费用、银行按揭代办费、劳务费和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等。如果甲方《房屋所有权证》查档后,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过户。丙方退回甲方《房屋所有权证》,退还乙方购房定金,其间发生的查档验证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委托,产权过户手续由丙方代办。产权过户代办服务费300元以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银行按揭手续由丙方代办,银行按揭代办服务费500元以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条的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房款:
3.1、注:以下□中打勾表示选择此项。
该房屋有按揭或抵押,甲方需先行还清银行欠款并注销该房屋抵押,再进行该房屋交易。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自己提前还贷□由乙方替甲方还贷,作为首付款),丙方全程陪同到银行办理还贷及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注销该房屋抵押后按以下第〈〉条继续完善交易。
3.2、
(□20年月日前□注销抵押后三日内),甲、乙双方前往房交所签定《个人房屋所有权转让及转移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手印,(□按手印后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即¥购房首付款给甲方□乙方已替甲方还贷作为首付款)。乙方当日将余下购房款交由丙方暂收,于领取新《房屋所有权证》后,丙方通知甲方签收余下房款。
3.3、
(□20年月日前□注销抵押后三日内),甲、乙双方前往房交所签定《个人房屋所有权转让及转移
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手印,(□按手印后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即¥购房首付款给甲方□乙方已替甲方还贷作为首付款)。余下房款乙方以所购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在
乙方办理新《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房款一次性划拨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如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
甲乙双方或乙方等相关原因,申请银行无法提供乙方所需之贷款或贷款之全部,则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4、甲、乙、丙三方收取每笔款项后立即开具相应收条给对方作为凭证,实际收取款项以收条为准。请妥善保留收条。
5、甲乙双方应将办理产权过户及贷款等手续要求的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真实有效证件、材料等交给丙方保管,如因提供的相关材料与过户及贷款所需材料不符导致过户及贷款审批延期,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该房屋交付等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1、甲乙双方定于办理完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第日进行房屋交验。
2、房屋交验前,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同由甲方承担。
3、该房屋交验完毕以甲乙双方在物业公司变更户主名称为准,如没有物业则完成第五条第2款即算交验完毕。
第六条: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运用自身网络资源,广告宣传等居间服务获知房屋买卖情况,并自愿签订此合同。本合同签订后,视居间服务成功。丙方收取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不包含代办服务费),甲乙双方各按该房屋总售价的1%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乙方已付定金不予退回;甲方违约,自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及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期办理付款手续、过户手续、房屋交验手续的,或不提供文件、资料、证件等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七日,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后,如甲乙双方私自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视为丙方完成居间合同义务,甲乙双方均应向丙方支付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
第八条:免责条款和其他
1、如因不可抗力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交付的款项。丙方退还所收服务费。
2、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