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劳动合同(精选35篇)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服务劳动合同 篇33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
技术
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
劳动
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