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模板集锦(通用34篇)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费用,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条!)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五十四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7、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9、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物业服务费总额的1%为限;单户赔偿不超过该户当年应缴物业服务费的10%。(比例仅作参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接管验收规程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于查验中的问题(含工程遗留问题等)及解决办法等,甲乙双方在《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五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一般为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十三条 小区交房后纳入乙方管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模板集锦 篇26
为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健康管理和寻医问药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签约服务内容
项目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使居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项目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发放1份健教材料;每月组织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咨询。
项目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不少于11次的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项目4、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对孕妇提供不少于5次孕期健康管理服务,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42天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健康知识咨询和指导。
项目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不少于4次,健康体检1次。
项目6、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治疗、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咨询等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7、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居家知情同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康复指导服务,对患者家属进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8、传染病管理。对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指导。
项目9、咨询服务。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项目10、转诊和预约服务。优先提供三级医院转诊和预约服务。 项目11、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项目12、其他服务。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开展其他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项目1、2、9、10,向所有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其余项目根据签约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选择提供。
二、服务收费和结算
项目1-10,由政府向乙方购买免费提供给甲方,项目11-12及其他双方商定服务事项,由乙方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或双方协商后报物价部门备案确定。出诊、药品、检查等费用由乙方工作单位收取,出具收据。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甲方应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尊重乙方服务过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对乙方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收费项目费用。
(二)乙方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履行服务内容告知义务,主动提醒甲方接受服务,及时整理服务信息,保持服务的连续性、综合性、主动性。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甲方无异议,自动续约。如需解约,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并签字确认。
六、附则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不负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工作单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投诉监督电话为 。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家庭医生)签名:
联系电话: 服务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