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婚庆礼仪)(精选35篇)
2、免费提供害虫防范知识,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蝇设施改进的指导。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甲方 全部经营活动范围(包括经营场所、周边及相应的草地、绿化带、下水道、污水处理池、垃圾收集点等)。
三、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或双方另行商定的其它消杀服务应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_全爱为发(1997)第5号》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自治组织另有其它规定的,则自动适用。
2、尽最大的勤勉、满意和忠诚义务提供服务,减少因虫害而导致的顾客投诉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适用药物
乙方使用防治有害生物的药物必需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安全和效果。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垃圾、污水、粪便等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蝇结构性设施符合有关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
2、委派指定人员协助乙方开展消杀工作,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进入处理地点进行防治处理的,甲方应当负责协调并保证乙方能进入处理地点及时进行害虫防治处理。
3、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对“四害”消杀服务进行验收。
4、乙方工作不到位或不合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或改进意见,在不违反专业害虫防治操作手册及不超出双方约定服务内容的情况下,乙方应接受
甲方的异议与改进。
5、对结构性设施如木板内墙、假天花等地方,甲方须提供检查出入口,使乙方能进行检查及处理,避免隐蔽地点形成害虫孽生地。
6、对进入场所的商品进行必要检查,防治害虫从供应渠道引进。
六、乙方责任和权利
(一)实施:
1、乙方须指派有消杀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消杀和检查,自备器械和规定的药物,并事先通知甲方管理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时,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和监督。
2、每月至少四次对服务范围进行处理和检查,并根据消杀效果及甲方需求增加处理和检查的次数。
3方法。
4、在乙方检查及发现结构性缺口引至老鼠或其它害虫持续内进,经书面报告后甲方未能立即堵塞或改善情况下造成的财物、设施损坏或引起顾客投诉,双方需协商解决。
5、有关乙方提供服务使用的消杀用药必须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安全和效果。
6、乙方负责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需要的设备、工具及充足的药、物料、并负责保证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7、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及改进意见应及时采纳,对甲方向乙方通报发现的鼠类和卫生害虫的活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治。
(二)安全:
1、乙方禁止使用不符合爱卫办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甲方确认药物清单外的其它药物。
2、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按实际情况需要在已确认药物中增加或更改药物资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3、使用消杀药物时应严格遵守药物技术安全使用说明,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作人员,顾客和其它中毒或伤害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人员管理:
1、乙方人员持证上岗,穿着制服,并持甲方同意作业证明。
2、乙方人员不得在酗酒、吸毒等状态下进入甲方工作场所。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关系。
(四)赔偿:
1、如证实因乙方害虫防治过程中处理不当而对甲方设施造成损坏或对商品造成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物应具安全性,如因使用药物不当而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经双方评估确认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若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因过错对甲方、甲方雇员、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须按每人每次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有关当事人赔偿因此蒙受的损失。
4、若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服务场所发生盗窃商品或盗窃甲方及甲方财务行为,盗窃人员应该对该商品向甲方进行赔偿,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次,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五)紧急服务
在收到甲方的紧急需求后,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跟进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服务费支付
1、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
2、服务费涵盖害虫控制工程服务中的所有的服务内容,包含所需的药物和施药设备。
3、结算方式: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害虫检查处理报告,每月与甲方核算上月服务费,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
4、双方核算后,乙方出具服务费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后3天内支付应付款额。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签一年。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是,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若因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一切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对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电话:
订立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电话: 订立日期:
服务合同(婚庆礼仪)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