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合同集合(通用31篇)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 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 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 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 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认购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产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为甲方找到该房产的购买客户,并已将第一笔购房定金转交给甲方,后与乙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本委托期限翕动延长至该房产的交易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出售该房产的条件为,该房产的委托出售净得价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签定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权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六条:乙方义务
1、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该房约定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集合 篇14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权属证明、户口本、房主身份证(如代理人需有房主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其他有关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乙方对外出租。甲方提供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品交接单》中具体说明。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委托房屋出租事项,并委托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三条 委托权限
乙方具本独家委托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委托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房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季托期内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四条 委托出租期限
(一)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