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劳动合同(通用10篇)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2、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3、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甲方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换后结清乙方全部工资。乙方未提前30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或存在其他约定擅自离职情形的,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支付赔偿金。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背指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或更高劳动条件续签达成一致意见;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5、 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部分,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佛山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
2.无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月日起至年月
(三)到岗日期
乙方应在 20xx 年 2 月 24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见《职位说明书》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佛山、中山、广州、武汉、昆山、天津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后30天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时间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4500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1)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
(2)劳动定额 / ;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 。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 。
(四)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10 日发放 上月 (当月/上月)工资。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