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集锦(精选33篇)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附:本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的信息要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没有约定内容的空格填写"无"或者用斜线划掉。
三,签订本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应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二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可以作为合同附件另纸书写。
六,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的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集锦 篇3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产品宣传推广
2、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三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