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产品技术转让协议(精选35篇)
第三方。 1
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
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工厂代表:_________ 甲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
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 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
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发明专利产品技术转让协议 篇34
甲方:
地址: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地址:省市县甲方为了落实“服务创业者,面向全社会,促进地区发展”的宗旨,向乙方转让小吃及饮品制作技术。
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转让技术乙方向甲方支付学费元,此项费用已包含技术转让费、食宿费、材料费、资料费,三年免费技术升级费。
2: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诺:
包教包会,实际操作。
甲方保证乙方完全掌握该技术,并进行实际操作学习,不得限制乙方学习时间,甲方把家属毫无保留传授给乙方,直到乙方完全掌握该项技术为止;
(1)三年后续技术服务。
乙方学习完毕,甲方随时接受乙方的电话,网络等疑难咨询,三年内保证此项技术免费升级;
(2)乙方在学习期间交付300元垃圾卫生费押金,如不每日及时清理自己使用过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洗地面。
并且不得损坏培训处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证无油垢,如没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规定将从押金里扣除相应费用。
(注:如遵守以上规定,本公司承诺培训结束后将退回300元押金)
(3)中途不收任何费用。
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民取任何费用。
3:免费传授经营管理方法,免费告知之进货渠道,免费推荐工作。
4:乙方再次来学习可享受九折优惠,介绍一个成功学员可免费赠送一项。
5:乙方对甲方所转让技术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如被发现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乙方中途因个人原因退学不给于退费但一年内可免费继续学习。
6: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7:双方约定其他内容:
(1)
(2)8:争议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出现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乙方:
年
发明专利产品技术转让协议 篇35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__”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20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__”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20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__”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20__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__”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20__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