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篇)
防雷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___防雷工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承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按项目防雷接地施工图纸资料要求施工。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由甲方分包给乙方实行总承包。
六、本工程总造价包干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不含税价)。
七、工期:_________________随建设单位要求分期施工。
八、付款方式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封顶时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余款待防雷设施检测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保修期
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整个工程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并对防雷系统定期年度检测,确保防雷系统的有效性,如国家规定保修期高于本协议约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乙方承诺为甲方施工、安装的防雷设施完全能够达到国家防雷《规范》要求,并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系统工程试运行过程中由专人现场指导使用人员的操作,现场排除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对于容易出现问题的设备在公司仓库提供足量备件。
2、设有热线电话,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技术咨询服务。
热线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
3、防雷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甲方的要求,在90分钟内到位维修或更换。
4、一年内防雷接地体(地网)因地理环境变化而影响其地阻升高,当地阻升高到超过设计要求时免费维修,一年后提供成本价格的有偿服务。
十、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在施工期间,给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住宿和存放材料、设备的场地,但保管由乙方负责。
2、协调乙方做好对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3、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
4、负责协调总包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接入点。其中施工用电费由甲方负责,工人住宿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5、负责协助土建、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与乙方之间的配合工作。
十一、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安装、施工及报检。
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防雷《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3、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4、负责办理防雷报建、报检、验收手续。
5、若工程验收不符合防雷《规范》国家规定要求,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责,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而发生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时,承包人应在发包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并达到验收合格;若承包人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在发包方限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承包方经过再次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工程交予他方完成,乙方应将已收款项全部返还并按上述约定交付违约金。
十二、其它约定条款
1、施工时,施工方必须保护好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和建筑物,如有损坏,施工方必须修复或补偿费用。
2、施工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如因质量问题,该维修的即时维修,该退换的即时退换,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本合同价格是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和建设单位的验收标准而确定的价格,如因图纸设计、施工工艺和材料要求等发生变更或只需要按照气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的,本协议单价也应发生相关调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保存壹份、乙方保存壹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防雷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的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