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著作权保护)(通用31篇)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诉讼风险告知书。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风险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风险告知书内容,愿意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愿承担下列风险:
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的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根据案情会代为提出权利主张,故前述资料以及事实务必真实可靠。
我们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也不会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并非对案件结果的保证或承诺,同时该个人判断并不一定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能导致会见不能或调查取证不能的不利结果。此外,律师办案的进程可能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二、费用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已缴纳律师费不予退还。
三、证据的风险
您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您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您的所有证据,均应在法院/仲裁机关出具的《举证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
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要求,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做任何保证。
四、判决结果的风险
我们承诺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律师法的规定及众多不确定的其他因素,我们不能承诺或保证案件结果。
五、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同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
六、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代理或辩护。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适用)
委托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律师 电话:
工作单位:
所在地址:
现委托 律师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以下第(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代理外,还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申请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 纠纷
一案, 委托本所 律师
作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著作权保护) 篇30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