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场地租赁合同集合(精选31篇)
七、乙方应严格按所租物业配备的供水、供电容量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若因超负荷使用而引起停电,停水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及赔偿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严格执行属地户口管理的制度,对非本地从业人员,要办理有关暂住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送有关暂住人员名单交甲方备案,以加强治安管理工作。
九、乙方应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及场地进行清洁工作,执行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做到整齐清洁,文明生产;
十、乙方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做好租赁区域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四级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十一、甲乙双方对该租赁的厂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甲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姓名:
电话: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姓名:
电话: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以上条文经甲乙双方确认,若有修改补充,可随时进行协商解决,本合约签订日为生效日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__ 年 月 日
孵化场地租赁合同集合 篇2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行。
1、 租赁场地(以下所称场地包括摊位)位置和用途
1.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外马连道6号依莲轩二期4#、5#楼B段商业楼层摊位,该区域面积约为平方米,作为乙方的经营场地。
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仅限于销售 茶叶、茶具及相关产品。
2、乙方应提交甲方的证件
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和提交下列有效证件: 2.1经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乙方为有持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同时提交其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乙方为个人应提供以乙方本人为照主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2.3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使用许可证书复印件 2.4有效的品牌经营授权代理书、委托书复印件
2.5证明乙方经营资格,经营权利的其他经营许可文件的复印件 2.6甲方有权核验上述材料原件并留存加盖乙方印章的复印件(印章无效)
2.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按照上述规定要求乙方提交按核验的各证件文本;
2.8乙方经营的商品涉及其他经营资格、商品进行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的拥有上述所列的从事经营或销售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许可文件,政府批文。
3、保证金
3.1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合计元,如甲方不能将场地提供给乙方则原数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3.2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留存在甲方,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处理乙方责任事故及合同终止后处理善后事宜的费用。
3.3合同期内因乙方发生责任事故致使保证金不足原数额时,乙方应于7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4乙方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无权收回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3.5合同期满,甲方有权继续留存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撤出市场以后可能产生的与乙方销售的商品责任有关的费用,甲方对保证金的留存期为90天,90天期满,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并提交支付责任费用的凭证。
4、租金
4.1甲方有偿提供乙方场地的租金为合计人民币元/年。
4.2装修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为装修期。即
4.3租金支付方式:
4.4租金时间:乙方提前十天交纳下一期租金,
4.5首期租金: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缴纳年月日的首期租金元。
4.6乙方以现金或北京市转帐支票方式缴纳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开具正式发票。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为年
5.2乙方进入租赁场地的时间为年月日,乙方进入租赁场地后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
5.3乙方撤出租赁场地即合同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6、装修和广告
6.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租赁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如破损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方案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6.2为保证市场的环境和秩序,乙方应在甲方统一规定的场地位置,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尺寸,悬挂自己的商号、标识、禁止悬挂在市场外的任何地方有商号、标志。
6.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市场及租赁场地的任何位置发布任何广告、信息。
6.4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信息服务,经市场全体商户一致同意,甲方可以市场统一的名义对发布广告信息。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广告服务费用,均由乙方及或全体商户承担或分担。
7、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统一依法制定市场的管理制度,依法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技术监督、计量监督、物价、税收、消费者协会、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2甲方有权对市场统一管理,随时检查市场内商户的依法经营情况,监督检查假、冒、伪、劣商品,并督促商户整改。
7.3甲方负责提供市场公共区域的服务和设施,如水、电、暖气、照明、卫生间等,甲方夏季提供空调的时间为市场营业时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装任何供水、供电、暖气、空调设备。任何设备的安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7.4甲方负责市场公共区域的保安、消防和清洁卫生。
7.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工作人员穿着市场统一的工作服装(由乙方支付服装费用),并佩带统一服务标志。
7.6如发现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乙方销售无(或未提交甲方)合法经营许可手续/检测手续的商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销售,并撤除全部商品,如乙方无视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强制停止乙方的销售资格,直至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乙方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或因消费者投诉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销售发生问题的商品。如乙方无视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强制停止乙方的销售资格,直到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8甲方享有根据需要对市场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随时检修的权利,维修涉及乙方经营场地的,甲方有权委派工作人员进入进行检查、维修、改建,但应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7.9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销售的茶叶进行每年2次以上的抽检,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在营业场地进行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还应遵守并服从市场管理制度的规范和要求。
8.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有关市场管理制度的规定享用市场的公共设施,但有义务接受市场统一管理,接受关于公共设施的管理规范。
8.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水电暖气等各项费用,如乙方拖欠任何费用,除应偿还支付费用外,还须承担甲方为此垫付相关费用的利息损失。
8.4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场地交予、转租、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使用,亦不得与任何第三人共同使用,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或允许他人进行拍卖活动,经甲方同意的季节性销价处理和商品推广活动除外。
8.5乙方保证拥有其销售商品的资格,拥有销售的商品涉及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权,且不得侵害任何他人的权利。如因乙方的销售行为引起任何与第三方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乙方应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员工接受甲方及市场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市场关于质量、计量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