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租赁合同汇编(通用33篇)
2、租赁期间,租赁机械有缺陷,技术状况变差,且乙方不按约定予以修理或调换,造成甲方不能继续使用或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该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的机械设备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按每台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视同未向甲方提供出租的设备处理,按上述第_____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影响了甲方对租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按每影响一天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租用机械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则乙方应立即在10天之内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如超出上述规定时间未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需支付双倍的租金。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应向甲方支付所解除或撤回的机械设备30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乙方司驾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和统计。乙方司驾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账款结清时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发电机租赁合同汇编 篇25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议妥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甲方出租如下设备给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起租时间等
需方:
二、质量保证:供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的可靠运行,但需方必须按现场实际负荷状态调整设备的用量,如超出设备容量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需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供方自行负责,每个月安排2天设备检修期,让供方对设备进行保养如更换机油、三滤等)。
三、使用地点及环境:需方工地,需方为设备提供简易防雨棚。
四、设备安全责任:供方负责发电机组本身的安全运行,从发电机组空气开关输出端到需方的用电控制箱的电缆及用电安全需方自行负责。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汽车送货到需方,运费由供方负责,但卸车、装车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设备拉到现场,需方按月支付当月的租金,(如需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供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将设备撤出现场)。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所在法院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裁定。签订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合同约定事宜执行完毕或设备退场。
甲方:
乙方:
发电机租赁合同汇编 篇26
承租方: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或简称甲方】
出租方: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或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委托给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1. 工程名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柴油发电机租赁
2. 工程地点:
3. 总建筑面积:
第二条
第三条 租赁时间及方式
1. 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依照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2. 租赁起始时间:发电机组运至现场,并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租赁费用(以甲方工程部及商务部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现场租赁不因甲方停工等情况计停租赁费。
3. 租赁终止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4. 租赁方式:本租赁的设备包含主机及其他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等(配带一桶200升燃油,燃油费另计),且由乙方配备熟练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本租赁设备的使用主要为备用。
5.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
6. 禁止租赁此机械设备期间,乙方再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且甲方不得转租。
7. 出租期间的机械设备由乙方配带的操作人员每天定期检查检测,保证此些设备在紧急使用时能即时正常运作使用;租赁的设备及操作人员须完全根据施工现场甲方的指令使用和管理。
8. 另乙方承诺为甲方备留一台100kw型号的柴油发电机,若甲方需要须在2小时达到施工现场,并立即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9. 若根据工程需要,在现场需长期(不少于一个月)备用其他机型时,均按第四条合同价款中合同固定月租综合单价计费,租赁时间及方式内容同本条相应条款;
10. 现200kw机型长期备用定义为同一台发电机每月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七天(即168小时),且最短租赁时间达三个月。
11. 双方商定,春节施工现场停工期间,甲方通知乙方报停,报停期限为一个月且不计租赁费用。
第四条1.
2. 合同暂定总价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合同固定月租综合单价:
75kw机型 元/月/台,(大写 ),
100kw机型 元/月/台, (大写 ),
200kw机型 元/月/台, (大写 ),
300kw机型 元/月/台, (大写 ),
400kw机型 元/月/台, (大写 ),
i. 不足一月时,以实际发生天数计取租赁费(日租费用=月租/当月天数),须有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ii. 后期使用阶段若不需操作人员常驻现场,则其综合单价在原有基础上扣减人工费20xx元;其单价变化时间由双方现场确定。
3. 短期租赁固定单价:75kw机型 元/天/台
100kw机型 元/天/台
200kw机型 元/天/台
300kw机型 元/天/台
400kw机型 元/天/台
i. 其中75kw机型、100kw机型及200kw机型柴油发电机为静音节能机型,且每使用一次进出场费(含来回运输装卸等费用) 元;300kw机型进出场费 元,400kw机型进出场费 元;
ii. 上述机型使用时均从第二天开始计租费;
iii. 另进场前需各配带一桶(200升)柴油(费用由甲方负担);
iv. 短期租赁固定单价为短期连续使用单价,非备用时单价。当短期租赁超过10天不再计取进出场费用,但其租赁费应从第一天使用开始计取。
4.合同价款的说明 上述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随时使用(包括一段时间的连续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范围内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费、安装费、辅材费、劳保费、食宿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含燃油费)。该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5. 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无预付款。 付款程序:双方商定,甲方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于当月20日前上报前三个月完成工程量明细表、进度款申请表等甲方所需资料,并经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后送至项目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办理付款手续。 3) 付款方式付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 支付,其它30%(为资料、工期和安全保证金)于租赁期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分包方每次领取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机打正式发票,并携带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章的账户信息。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 资金风险共担
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在此情况下,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