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资源交易合同(通用30篇)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____;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签字):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资源交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仅为挂靠,乙方不转档案,原则上挂证不挂章。
第三条. 本合同暂定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起计,到期如需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四条. 乙方估价师的挂靠费用为每年¥ 元。
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交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挂靠费用,下一年使用费应在次年对应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支付。
如乙方出具业务报告,另行计酬。
第五条. 本合同期间的乙方注册证书维护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后续教育证书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条.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期间,有维护其继续有效的义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证书失效,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证书恢复效力,并负担证书恢复效力前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挂靠期间自己所做的业务另按估价费用的 %计酬,或者按照双方协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行业规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盖非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
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盖乙方执业印章。
第九条. 挂靠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第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需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甲方将乙方资格证书退还乙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资源交易合同 篇9
房地产委托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 地 产 委 托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