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精选34篇)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房地产出售给乙方(权证号码为 ,产权面积为 m2,使用性质: 国土使用性质: )。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主自愿选择自愿交割的方式进行房价款交付:先由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给甲方,待甲方将该房屋产权证更名过户到乙方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结清所有房屋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三、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具体由 方承办, 方应协助(双方应到交易所验证、签字),所需税费由 承担。
四、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照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除非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否则本合同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若因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于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办理过户手续时交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 篇2
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标签: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和山东省、日照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 小区 号楼,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属 砖混 结构、建筑总层数为 3 层。该房屋用途为 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书。 该房屋已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中支行 办理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20xx年 3月 29日至 20xx 年 3 月 29 日,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贷款本息余额及相关费用约为人民币 98 万元。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出让 。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的相关权利人已经同意甲方出售该房产,放弃相应权利;待房产过户后,该房产的一切权利转移到乙方名下,归乙方所有;在此之前有关该房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乙方无关。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抵押现状为:仅存在第一条所述一笔抵押贷款,没有其他债务及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该房屋房产证过户甲方必须具备土地证,而本房屋土地证须在将第一手房屋交易的各种税金补缴后才能取得甲方名下的土地证。因此,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土地证,所需的相关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费由乙方承担,办理完成的土地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4、乙方收到该房屋土地证后,双方应共同在合同指定时间到甲方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解冻手续,并由乙方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提前还贷所需的贷款本息余额,以帮助甲方偿还该房产的抵押贷款。甲方应将银行出具的他项权证、还款证明、甲方房产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交由乙方负责保管。
5、该房屋贷款抵押解除后第二日(双休、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共同到日照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土地所有权过户手续。
6、甲方收到每一笔房款后需向乙方提供亲笔签字画押的收款证明。
第四条 价格
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按预付定金协议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购买本房屋的定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分三笔支付房款。
2、待乙方收到新办理好的土地证后,于甲方贷款银行下一次解冻日的前一天,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第一笔房款。
3、该房屋贷款抵押解除后第二日(双休日顺延),甲、乙双方共同到日照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土地所有权过户手续。乙方于完成过户当日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4、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房产物业部门提供的欠款缴清证明并交付房屋钥匙后当日,乙方支付支付第三笔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20xx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由已交付的定金抵扣。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在该房屋房产证过户后一周内,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欠款缴清,并将该房屋提交给乙方,乙方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本期应付金额、月利息按 1% 计算。
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所需各种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拖延,否则可视为违约,并向无责任方按 200元/日支付违约金。
3、若因甲方隐瞒该房屋的其他抵押或债务情况,造成房屋无法交易,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除了归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及所有相关交易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10% 做为违约金。
4、除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以外,双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否则非责任方有权追究责任方的违约金。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除了归还乙方已支付所有房款和与该房屋相关的各项交易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 10% 做为违约金。若该房屋过户前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 10% 做为违约金,甲方应归还乙方所支付的房款,(甲方土地证书办理费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