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购买合同(通用3篇)
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购买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县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购买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丙方(见证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是美国鹅妈妈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代理;
2、甲方拟与乙方共同在中国大陆地区共同经营美国鹅妈妈系列产品,并拟向乙方提供资金,出资组建经营美国鹅妈妈系列产品的公司(下称“新公司”)。
现甲方、乙方就甲方提供资金达成如下协议,并经丙方见证,在丙方的监督下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出资事项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 】万元人民币资金(下称“甲方资金”),作为设立新公司的出资。
1.2 甲方资金最终体现为对新公司的出资。
第二条 监管账户的设立
2.1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由丙方以合法见证人的资格以丙方的名义设立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2.2 监管账户仅用于监管存取本协议项下甲方资金及其存款利息。
2.3 监管账户的相关信息对甲、乙双方均保密。
第三条 甲方资金的存入
3.1 本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甲方资金【 】万元(¥【 】)付至监管账户,并同时向丙方提供付款凭证。
3.2 本协议项下甲方资金的监管期限为90日,自甲方资金达到监管账户之日起算。
3.3 本协议项下甲方资金的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资金的转出
4.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新公司各出资方签署出资协议书、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及设立新公司验资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下列材料,丙方在下列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指定的新公司验资账户存入甲方已经存入丙方监管账户的甲方资金万元(¥【 】):
(1)新公司各出资方签署的出资协议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3)乙方提供的确认新公司验资账户的书面文件(经乙方签字)。
4.2 丙方依据本条4.1款之约定转出甲方资金的同时,将甲方资金的存款利息转入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经甲方签字盖章)。
第五条 甲方出资的退还
5.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未收到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文件和资料的,丙方应将已存入监管账户的甲方资金向甲方退还。如甲、乙双方继续合作,则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丙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第六条 见证费用
6.1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授权丙方对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出资的监管进行见证。
6.2 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向丙方支付的见证费用按本协议项下甲方资金总额的百分之贰(2%)计算,由甲方向丙方支付,计【 】万元(¥)。
6.3 甲方在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监管账户支付甲方资金之时,应同时向丙方支付见证费用【 】万元(¥【 】)。
6.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丙方已收取的见证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而退回。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承诺,甲方为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拥有签订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所有权利及授权,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没有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件。
7.2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丙方出具有关书面文件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承诺,其向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
7.3 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8.1
乙方承诺,乙方合法拥有美国鹅妈妈集团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代理权,拥有签订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所有权利及授权,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没有且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件。
8.2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丙方出具有关书面文件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承诺,其向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
8.3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九条 丙方权利义务
9.1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见证义务。
9.2 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以见证人的资格,设立本协议项下甲方资金的监管账户。
9.3 丙方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甲方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9.4
9.5
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见证义务并不涉及甲、乙方之间其他任何事项的履行,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资金监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及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提前终止协议均视为违约行为。
10.2
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将甲方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资金数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资金10%的违约金,书面通知应同时抄送丙方。在此情形下,甲方仍应向丙方支付见证费用元。
10.3
甲方或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丙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以致丙方无法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甲方或乙方承担,除应向丙方全额支付见证费用外,并应赔偿丙方所受损失。
10.4
10.5 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当的,赔偿以丙方已收取的见证费用为限;丙方未收到见证费用的,则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11.1
各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之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加以保密、不予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各方应使其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关联机构的董事、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以及其顾问在各方面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暴乱、起义、兵变、罢工、社会动乱或动荡或其他类似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