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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汇总(精选32篇)

2024-07-27 19:26:15合同范本打印
反担保合同汇总(精选32篇) 担保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

  一是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因过错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追偿权。

  二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担保人,无效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这种追偿权不能因债务人无财产而消灭,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偿权(也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终极责任人。

  四是从责任性质上,虽然担保人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的过错是决定其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但这种根据只是确定一定的代偿责任的根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仍有代偿责任的性质。

  因此,应对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追偿权予以明确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有着明显的区别,虽然反担保也是担保,也具有担保所固有的从属性与补充性,但是与担保合同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主合同不同,反担保合同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间的担保合同,它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反担保与担保—概念不同: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而担保(guarantee) 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反担保与担保—方式不同: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仅限于约定担保;而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反担保与担保保护—对象不同: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

  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当事人不同: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

  而反担保合同中债权人是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即本担保人;反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即反担保人),既可以由债务人自己充当,亦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当。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不再是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反担保设定与否,方式与内容如何,均与其无关。反担保人只对享有追偿权的本担保人负其义务,即使本担保中的担保人无力承担担保责任,如保证人无全部代偿能力等,主合同债权人亦无权要求反担保人对此承担责任,例女口,乙向丙借款10万元,甲为乙向丙提供担保,丁又为乙向甲提供反担保,那么在甲无能力全部承担担保责任时,丙无权要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小结:

  反担保与担保存在区别,但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也适用于反担保。反担保与担保各有各的特点,如何选择在于具体的需求。在此小编提示大家,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

反担保合同汇总 篇12

  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反担保合同汇总 篇13

  担保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共同承担借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融资担保的资金金额为肆仟贰佰万元,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收取费用按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来收取担保费,经协商年担保费率按6%收取。

  四、融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根据乙方的经营现状,应进一步加强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预定使用借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对其资金分配、生产经营及产品行情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乙方经济状况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为乙方融资担保时,乙方应如实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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