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合集(精选34篇)
甲、乙双方经经纪方介绍,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产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买卖事项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市区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产权面积㎡的房产(房屋)出售给乙方,国土证号码,使用性质,该房产所占用的国土所有权和车库(杂屋)㎡也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双方协定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RMB元);第二条付款事宜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RMB元)作为定金,甲方将该物业的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书原件存放于经纪方,用于产权过户。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选择一种)一次性付款①、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同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签字手续,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到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账户。
②、年月日前过户签字手续办理完毕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给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额收据。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形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①乙方于签定本协议同时,委托经纪方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元整(RMB元)银行按揭贷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银行审批后天内将该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币元整(RMB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并于当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③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于房管部门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并于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完毕后将监管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房款一次性无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甲方收到银行书面通知两天内将全额房款和定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乙方领取到《房产证》且物业交割完毕后,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RMB元)。
4、过户税费全部由方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税费承担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
5、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甲、乙双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间服务,签订本协议同时,由方向经纪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整(RMB元)。
第三条物业交付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件同时交付给乙方。
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税项及清还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毕,并保证对该房产有依法出售权利,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同时甲方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依约配合乙方过户和交付该房产。
甲方保证该房产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不符,给乙方和经纪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该房产是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验或已授权代表查验该房产,乙方确定无异议后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3、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管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相关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悔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经纪方服务费用由违约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甲方违约,甲方须将已交付的房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乙方作出赔偿,经纪方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甲方作出赔偿,甲方获得赔偿金后须将所收到的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
乙方仍须支付经纪方服务费用。
4、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协议取消、解除、终止本协议,则仍须承担本协议规定之服务费数额支付给经纪方。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约定的补充事项(随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经纪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产买卖合同合集 篇20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 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 写)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
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 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