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装让合同(精选35篇)
(三)发动机部分:______________
(四)电器设备部分: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 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地点) 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 □现金□支票□汇票 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养路费缴付凭证 □其他 。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 %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甲方)(章):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买方(乙方)(章)::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手车买卖装让合同 篇17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后进行交易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二手车交易除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外,还涉及到养路费、保险合同等的变更。
四、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充分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全面了解和查验车辆的状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建议买方亲自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不便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有信用和资质的经纪机构办理。
六、本合同所称的车辆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