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装让合同(精选35篇)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摩托车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摩托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二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 )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厂日期( ),上牌日期(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成交总额为( )。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发生的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使用时发生的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6、本次交易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 日期:
摩托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三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将( )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 ),出厂日期( ),上牌日期(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 )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维护修理或被盗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 日 期:
二手车买卖装让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行驶证:□有□无
年检证明:□有□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无
交强险:□有□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
□无
附加费发票:□有□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无
质量保证:□有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
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车辆设定担保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日内支付。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