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通用27篇)
(8)、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和场地扬尘治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如有发生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已完工程未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八、履约及违约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工期相应顺延。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停工期间所有的经济损失。
4、工程质量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规范合格验收标准,发包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处罚,限期修复;延误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竣工日期: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报告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十、争议与解决办法
(1)、在履行工程中争议由保定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向均可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甲乙双方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pc总承包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位于 的集体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于在乙方刚开始实施经营时即受到甲方部分群众(以该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权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经营活动,严重影响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给乙方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的困难。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十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拾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委):(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年2 日 月
epc总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煜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三年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经甲方认真考核,认为乙方在承包物业管理期间能认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条款,紧密配合甲方,积极完成的承包后勤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合同条款的请示,乙方提出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合同条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乙方要补充员工(卫生工)低位的工资标准,乙方每年差额为23040元;
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xx年企业提导线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业工资指导11%增加员工工资,其(水电、物业维修)员工工资增加为43699.92元/年,以上两项增加费用的税金为6340.26元,共计增加金额(含税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于上述原因,在经营上出现了 经营危机,因此提出请甲方终止承包或者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二、 根据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甲方物业后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继续承包管理;另外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的合同条款变更协议;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参照广州市新调整的员工工资标准的规定,增加乙方
(卫生工)的工资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参照广州市新调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低位线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员工工资11%的标准,其增加工资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给予乙方上述两项增加工资费用的支出形成的税金为6340.29元/年(按9.5%的税率计算);以上合同条款变更后费用增减相抵,甲方实际给予乙方增加承包费用为73080.21元,承包费用由原来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捌仟肆佰玖拾陆元玖角贰分),月平均费用为108208.02元/月;
三、补充协议的有效期:
补充协议条款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xx年5月31日终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采用月转账或支票结算方式,甲方每月5号前支付承包管理费108008.00元给乙方,余额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后一个月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应费用的正式发票;
五、协议附件:、
1、 本次补充协议在20xx年6月1号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同时执行,补充协议主要调整乙方承包员工工资费用,承包项目及服务质量不变;
2、 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 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位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经招标确定乙方承包此工程,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了解并知悉,本合同项内工程将于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用于出售,乙方能预见到因逾期交付,将严重影响甲方的销售进度、增加甲方的各类费用和造成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业主的违约和对其他相关第三方的违约损失。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
1.1.甲 方:
1.2.乙 方:
1.3.设计单位:
1.4.监理单位:
1.5.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6.安全文明施工监督部门:
1.7.本项目:
1.8.本工程:
1.9.本合同:
1.10.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总价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费、塔吊基础、及各分包工程施工的相关配合费);
1.11.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的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
1.12.竣工验收:指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务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相关单位和机构参加的对工程的验收。通过本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通过本验收仅代表工程已经符合国家的最低质量要求,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故而不能视为工程已达到可以移交给甲方的标准;
1.13.完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确切日期;
1.14交付日期:指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之标准,乙方完成所有细部检查和整改,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将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日期;
1.15.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6.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并以纸为载体的各种通知、任命、委任、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