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协议书(精选30篇)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协议书 篇19
甲方: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推进______________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和引进______________电商中心并入驻产业园,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积极投资兴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电商运营区服务:_________
为已经成熟的电商企业提供网销平台,共占地4平方米,共16间办公室。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内东面办公楼。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_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年4月1日起至年4月1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1、提供具有基础装修办公场地;
2、提供电商经营办公桌两张;
3、提供电商办公用台式电脑一台;
4、提供电信宽带接入;
5、提供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所必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6、提供会议、产品拍摄、网店美化设计等技术服务;
7、协助入孵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8、提供产品快递包装建议和快递上门取件收货服务。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入驻企业性质:_________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电商配套服务商、互联网创业型企业、电商人才培育机构、个人创业者。
(二)入住企业经营范围及条件:_________
1、企业入驻需有2人(含2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年销售额1W元以上,产品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2、个人入驻需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3、从事或将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
4、入驻企业第一年利用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占该企业年总交易额1%以上;第二年占企业年总交易额2%以上。
5、入住企业需保证每月正常经营22天及以上;
6、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产业园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产业园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修改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产业园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产业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创业一条街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创业一条街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所有入驻企业均有六个月试运营阶段,入驻企业违反产业园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或者不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产业园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协议书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零售商、乙方作为供应商,双方存在商品购销/代销关系;
鉴于甲方初步开发建设了_____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鉴于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包括订货、补货、退货、销售及库存等信息查询在内的业务活动。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使用:
1.本协议生效后,在系统运行初期,原来的传真联系方式仍然有效,当系统运行一段时期后,经甲方发出通知,将停止原传真往来模式的使用,完全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2.甲方每天定时向乙方传送数据信息,乙方应在甲方传送数据信息后的2-3个小时内立即进行反馈:甲方于每天上午11:00、下午3:00分别两次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布订单等数据信息;乙方在每天下午的2:00和5:00以前进行两次反馈操作。
二、使用要求: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运行,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_____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乙方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乙方应遵守《_________》,按照该手册的规定登录平台、维护机构信息、进行订单、退货单、对帐单的网上接收、查询和反馈。
4.甲方更新手册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更新后的使用手册。
5.双方应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三、使用环境:
1.乙方必须配备一台可以顺利登录互联网的计算机、并配备一名_____人员(具体要求见手册)。
2.乙方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户名、密码,乙方应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作好用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相关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1.系统开通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乙方按人民币_________元/季的标准,于每季度开始5日内向甲方交纳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系统开通第一年,乙方支付系统开通费后免交第一年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
3.信息共享与使用费:库存、销售等信息的查询与共享功能开通使用后,乙方按当年交易额_________%的标准,于每年度终了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信息共享与使用费。
五、保密一方对另一方的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所知悉。否则,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数据后,必须进行同意或否决的反馈操作,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反馈,乙方应按该次交易单据金额的2%-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破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程序、或妨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对甲方网站进行攻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上传内容的删改、释放_____、造成甲方网络瘫痪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
七、如往来的数据信息不真实或不确切,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协调解决。
八、如因系统发生故障无_____常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乙方应按甲方另行通知的方法进行订单、退货单、对帐单的接收、反馈与查询。
九、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