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厂临时工合同(精选33篇)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通知乙方。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商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鉴证员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电子工厂临时工合同 篇3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____为临时工。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岗位,承担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日,每日__小时工作制。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从流水作业和台机人员的操作等问题考虑,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2)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
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1)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元。
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3)在合同期内,临时工或农民工发生工伤、致残、工亡或非因工伤、残、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应分别按国务院第41号令、第87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元。
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4)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5)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6)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