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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精选21篇)

2024-03-11 20:33:00合同范本打印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精选21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铺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XX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XX公司加盟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加盟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加盟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XX公司加盟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公司进行营业,能享受XX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修方面,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承认加盟者使用XX公司的,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XX公司及商标;

  2、有关XX公司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公限于由提供或指定的。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物品类,均由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承认。

  (3)欲做有关XX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

  商品所有权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XX公司加盟运营规章

  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XX公司加盟运营的规章

  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

  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每天为____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加盟的利益,在将(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业加盟合同书 加盟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加盟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额是按以下基准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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