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包材料买卖合同(精选32篇)
2、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两名仓管、两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检的方式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进行初验且签收确认。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随机抽样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如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质量异议期限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日。
第五条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货物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获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免收人工费、零部件材料费和交通费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供货通知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由于乙方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采用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手续齐全的供货/收货单交甲方对单组,甲方财务于当月25日后15天支付上个月货款总额的97﹪,余款自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支票。
第九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确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逾期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瑕疵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应自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质量异议书,并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或换货,并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瑕疵导致工程质量和人身损害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乙方需以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导致甲方不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
5、乙方所交产品必须为原厂(即本厂)生产,否则一旦发现贴牌生产的现象,我司将停止货款结算,同时要求以货款总额的100%进行处罚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供货数量经甲方检验发现数量不足量的,当不足数量少于当批量的4%以内时,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须在2天内补齐;若不足数量超过当批量的4%或未及时补齐不足数量的,即视作有弄虚作假情形,乙方除应补齐货物数量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5%。
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经甲方确认的供货单据以及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说明书(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均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和收款时应提供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货单位与收款单位三方名称必须一致。
4、本合同“采购货物”最终质保期限届满后,若无额外约定及无自动延续情况时,则自动终止。
5、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财务部加盖“合同货款已付清”字样的签章;若乙方逾期不办理该手续,甲方不再续约。
6、本合同一式伍份,计附件合共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电子包材料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保温公司名义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代理区域: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市及附属市县。
三、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必须保证在地区经销期间第年内销售任务达到元。
四、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乙方经销区域,甲方有权另行发展独家代理商,但可在乙方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发票;
e)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