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内房屋买卖合同(精选31篇)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南侧住宅区00号 房____层,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_平方米,地号000000图号00000用地总面积000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这次出让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00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房屋价格及其它费用:
1、房屋价格0000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乙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房屋过户费等由乙方付出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房屋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后协助乙方办埋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
(2)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大写)(元)]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二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 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房屋和土地总价的.5%计;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房屋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房屋和土地总价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因政策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土地、房产二证,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合同终止。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大院内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区柳树街与工业街交汇处龙潭馨城小区8号楼一单元301室及1单元2号车库(主房建筑面积134.7平方米,车库面积14平方米,主房地板砖、内墙已铺完)房地产卖给乙方。
2、 本房产为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开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与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当初在购买此房时,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为抵押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十九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合同签订时,甲方已还贷款十三个月。
3、 购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现金部分,乙方需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二是,贷款的.部分,贷款姓名为甲方姓名暂不更改,剩余贷款转给乙方续还。
4、 贷款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续还剩余贷款。乙方在续还剩余贷款时应在每月的三____日前还清当月贷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银行的不良记录。如果给甲方造成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由乙方赔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____月____日
大院内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房地产置业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里 号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由
二00 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二00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
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
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二00 年 月 日
大院内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出卖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相关规定,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房屋买卖协议。
第一条 房屋状况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 ,出售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平方米,用途:____________ 。
(二)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____________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 ,抵押金额为: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
(三)出卖人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处置权,出卖意愿真实。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成交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该房屋(含一并出卖的附属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及相关物品)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
上述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剩余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 )。买受人应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向出卖人支付首期价款。剩余价款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出卖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支付。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为人民币 ¥ 元(大写:____________ )。该定金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抵作首期价款。
(二)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1.现金支付;
2.汇入出卖人账户: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卖双方就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税费承担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
1.由出卖人承担:____________
2.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应于 向买受人交付该房屋。
(二)该房屋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出卖人应全部结清。
(三)因出卖人取得该房屋证号为 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足两年,故买卖双方于 年 月 日起七日内,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四)出卖人应积极、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在三日内不配合办理的,视为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第五条如所售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出卖人名下,该专项维修资金分账户中的结余的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买卖双方同意本房屋维修资金过户、变更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一)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二) 如买受人以担保贷款的方式付款,但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买卖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因买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的外,买受人对本协议的解除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