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程劳务合同(精选34篇)
际费用结算;人工费上限15000元,低于15000元按实际发生人工计算。) 2.2付款方式:
平网搭设完毕交付使用,付款20xx0元,工程竣工,拆除完毕后,付清剩余款项。 3、工 期
3.1开工日期: 20xx 年 03 月 01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04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 3.2工期延误:
3.2.1乙方不得由于施工组织、人力、机具设备等原因延误工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撤离人员、机具、材料或者引进新的队伍来确保工期,由此引起甲方费用支出的增加由乙方双倍承担。
4、质量标准
平网搭设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能够安全使用。 5、安全施工
5.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必须服从并执行国家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2乙方必须按甲方安全交底的内容执行、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
5.3由于安全措施不力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 用由乙方自负。
5.4乙方须为所有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5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相关的合格的管理人员并且是全职的。
5.6甲方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规定及罚款措施,各项罚款费用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5.7乙方在现场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是合格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 6.2、乙方责任
定期对平网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保证平网的安全使用。 7、争议解决:
7.1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结果,则双方同意由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2乙方提出无理要求或寻衅滋事的或阻止后续施工队进场施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将扣除乙方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8、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完成,两年保质期满以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常并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8.3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并服从甲方的安排。
10、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北京华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编号:宁煤一公司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作业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 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 年 月日。
竣工日期止 年 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