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劳务合约书(精选30篇)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景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可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供给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景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景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终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景和职责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必须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员工劳务合约书 篇2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车间生产一线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工作意见,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离职,劳保用品费用按实际价值由乙方承担(工作服65元/套工作鞋35/双)。
四、教育培训
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岗位培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确定对培训内容已熟知。并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五、工作时间
1.乙方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法律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没有特殊理由不能拒绝加班。
2.执行计件工资时,超时加班不另行补偿。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班组人员每月可轮休1—2天。
六、劳动报酬
1.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元。其他部分以绩效奖金为凭发放,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2.乙方试用期的薪酬按岗位的不同核定。期满后继续工作的按岗位标准支付薪酬。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申请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提交离职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擅自离职的,离职后停止发放所剩余工资,以此惩罚给生产造成的缺员停产的损失。提前30天通知厂方离职的全额发放。将离职报告交于劳资管理人员或财务部存档。
七、社会保险
1.甲方和乙方签订完劳动合同后,由甲方统一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此社会保险如员工在保险期内不离职,保险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如中途离职或辞退,无论各种理由,全年保险费均由乙方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合同终止。〔上述条款由财务部审核兑现为主〕。
2.乙方上岗后,尚未投保前,若发生工伤事故,乙方须同意使用自身的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保险后,乙方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吉林省工伤管理条例》之规定办理。
八、公司规章制度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秩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要服从甲方调度安排,不许无故迟到、早退,在生产旺季时,员工请事假须经甲方人事部门批准。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
九、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上班期间喝酒闹事及打架斗殴的;
4.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5.本岗位不适合,二次调岗不服从分配的;
6.无故矿工三次以上,无故请假的;
7.窜岗、离岗及影响他人工作的;
8.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9.在公司聚众赌博的;
10.盗窃公司财务及违法公司犯罪分子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可解除合同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