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通用31篇)
一、合同期限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专项工作任务,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通过双向选择聘任乙方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 元,以贷币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有关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4、聘期内工作表现由甲方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和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伍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
八、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其他约定: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档案,并在30日内报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或审核备案手续。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聘用人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临时辅助性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明确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费。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乙方工资的增减、补贴、加班费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十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所在镇(街)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服务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聘用人员合同 篇5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