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人劳务合同(精选33篇)
第十条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因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还没有到期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诺在解除合同后的24个月内不在与甲方性质相同的学校或培训机构里任职、或者自行举办(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业务与甲方相同的机构,如果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5————2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关于对乙方教学行为的约定甲方属于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甲方在本行业内也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拥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修养,甲、乙双方就保证教学质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定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教学制度,并组织乙方学习;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学服务制度和教学流程,组织乙方学习,乙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进行教学;
(三)、经甲方调查核实,乙方有下列行为或者因下列行为而导致学生流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所带学生学费50—100%的标准支付甲方损失费。如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复甲方的声誉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学流程进行教学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学生(家长)送礼、请吃饭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进行体罚的;
4、乙方冷落、鄙视、嘲笑学生的;
5、乙方进行错误教学、传授不适宜知识、错误引导学生的;
6、乙方散布学校的不实消息、诋毁学校声誉、误导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认识的;
7、乙方拒绝正常工作安排,无故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突然离职而使正常教学工作无法开展的;
8、乙方离职期间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条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或因过失造成责任;被依法劳教,追究刑事责任;遇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外,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外,乙方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规定的交接期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暂时不进行离职结算。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接受了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乙方确认已经知晓各项内容,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第十五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个人劳务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搬运甲方货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搬运货物﹐可交由乙方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另行签订合同。若合同期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则双方合作条件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
第三条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及时、安全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第四条:运输费用市内各商场不分远近,每车起价x元,增加一个点将增加费用x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月结30日。乙方于每月x日左右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请款对帐单给甲方,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发票到甲方处结帐。
第六条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使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乙方确认包装合格,并进行装车监督。
第七条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货物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双方现场共同签署搬运交接表,并以此作为交接货、结算、索赔等依据。
第八条运输及装卸﹕甲方装货及卸货时﹐乙方应提供协助。
第九条甲方责任﹕
1﹑因甲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甲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货物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运输设备损坏的,或造成人身伤害,甲方应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的地点。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货物错运的,乙方应无偿再次将货物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甲方委托搬运的货物在搬运期间发生货损、货差的,乙方应在货损、货差发生后三日内向甲方赔偿。
3、甲方委托乙方搬运的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其他行为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该商品或该同类商品在本地市场的零售价格予以计算赔偿。
第十一条搬运期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证据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第十二条搬运期间为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之时起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搬运到指定地点的货物验收完毕并签字确认之时止的全部时间。
第十三条乙方应亲自处理搬运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宜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货物的验收:甲方或收货人在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同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外包装必须为甲方专用的封箱胶带且完好无损,方可签字验收。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甲方或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出,并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料,以确保甲方系合法的经营单位;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自有、合法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原件,并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用于担保本合同的履行。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折抵甲方的损失,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金不足x元(大写:人民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应自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七日内,凭收据原件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与本合同有关的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