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装修合同(精选32篇)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10-20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陕西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基础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
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总合同款的 %预付款,即¥ 元,工程验收后付 %工程款,即¥ 元。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 个月内付 %工程款即¥ 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
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 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 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陕西省装饰协会或西安市高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4.2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下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押金及其其它有甲方承担,由发包方协助办理!
2.签完合同后收到款项后先定制工位,一星期后开始施工,工期从进入现场算起。
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晚上施工的条件。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装修合同 篇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程的概况
1、施工工程名称:
2、施工工程承包范围:
3、施工工程地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施工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程工作遇到如下情形,经过甲方批准备案可以将工程期限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再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
4、剩余____%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