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屋装修合同(通用34篇)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单位房屋装修合同 篇2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