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通用35篇)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鉴(公)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编号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篇3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含以下:
1楼消防安装工程: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等消防安装工程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2、人防地下车库电气、消防、给排水以及通风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泵房、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工程行装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内容施工,总价包干。(除泵房)
3、含消防工程优化设计、审图、消防产品抽样检测、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系统的第三方检测、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保管、竣工图纸的绘制、消防资料的整理归档、竣工移交、质量维修及培训等,并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工程报价清单)
2、结算:
1)综合单价包干部分,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不因材料(不含甲方指定发包项目)、设备、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作调增。
2)总价包干部分,包工包料,一次包定,后期因价格的变动做以下调整:材差小于5%不做调整,大于5%协商调整。
3)暂定工程量部分依据施工图纸按实计算(仅指非总价包干部分)。
4)结算资料的递交: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应将完整的决算资料(包括结算书、隐蔽工程签证、现场签证、相关设计变更资料、竣工图等整套资料原件)按规定程序送甲方预算管理部,以便甲方顺利组织决算工作。因乙方迟延申报决算或不按要求申报决算,致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决算不能按期办理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2)所有工程结算须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3、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进度款:按月完工程形象进度造价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拿到验收合格证)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5%;
3)结算款:结算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额的95%,付款前,乙方
4)保修金:余额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无息)。
4、其它价款调整因素:
1)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核定的技术核定单(均须甲方指定负责人)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调整的工程量,以及甲方签证(须有甲方现场代表及预算管理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在七日内登记备案方为有效)的工程量,须在签证后二周内报告调整给预算管理部签收,经甲方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按实调整,逾期不申报或未经甲方预算管理部审核的,变更调价以优惠方式按零决算。不论签证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分歧或异议,均不得影响工程实施。分歧过大,需双方如实记录现状,应协商解决。
2)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修改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动的,可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价款,并据以办理合同结算;合同范围内的调整项目按报价表单价及优惠比例适用,合同范围外的增加项目,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及综合测算确定后适用于结算。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施工总天数,竣工日期为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在进场前应经甲方确认。
3、检测费用及试车费用(包含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调试及与整个工程联动调试中的用电、用水、人工、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试车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乙方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费用。乙方在设备交接时应进行技术交底。
六、安全施工及非夜间施工照等
1、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满足其它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技术要求。
2、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充分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七、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约时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 元履约保证金,该履约金后甲方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应返还该履约金的5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不计息返还。
八、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
2、维修保养期内,以最优惠的价格为甲方提供设备及备品备件,免费给予更换。
3小时后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按时支付工程款。注:如甲方不能按合约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