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品合同范本(通用32篇)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 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签名)
签字: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 日期:
代理商品合同范本 篇22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代理商基本资格。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 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 恪守治*科技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 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 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 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 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理区域外。
三. 经销内容。
1. 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 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 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 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免费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 经营与结算。
1. 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 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 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 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 权利与义务。
1. 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 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 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 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 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 基本销售1000台/年。 如果代理商一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销量(台) 单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万元)
2. 1001~3000 100 20
3. 3001~5000 150 20+30=50
4. 5001~7000 200 50+40=90
5. 7001~10000 250 90=75=165
6. 10001~以上 300
供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代理商品合同范本 篇23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VI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