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合同(二)(精选31篇)
代理进口合同(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为第_________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账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 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账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 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账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 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 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 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 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 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 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 甲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_________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中国_________银行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进口合同(二) 篇2
甲 方:
乙 方: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 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_______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3. 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 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
户 名:_______
账 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第六条 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