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保密协议(精选19篇)
2、甲方向乙方出示 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3、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2、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3、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4、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1、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2、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3、退换货处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合作保密协议 篇9
甲 方: 乙 方: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等多方考核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当地市场等多方面的资源优势,提出 甲方中国在线消费业务的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积极发展当地优质商家加盟,促使其与甲方所属的中国在线消费平台达成合作关系;
2.甲方为乙方发展合作加盟商在中国在线消费平台上进行推广;
3.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或甲方名义向加盟商收取任何服务费或其他费用。
第二条 合作条件
试合作期内乙方未能达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试合作期第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设立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推广工作;完成10家当地优质商家加盟(签定试合作协议后的前15天要求发展到6家以上商家),在自己所代理的区域内的中国在线消费商家消费叁万元以上,发展100个VIP的会员(包括中国在线消费商家推荐的会员)。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试合作期1个月,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试合作期内乙方通过甲方考核后,正式签署长期代理合同。
第四条 乙方代理权限和工作内容
㈠乙方的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授权代理区域以甲方名义代理下列行为:
⑴寻找符合条件的加盟商,对加盟商主体合法性、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审核;
⑵与符合条件的加盟商进行沟通和谈判;
⑶监督加盟商经营行为,对加盟商违约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
㈡乙方工作内容
1.乙方对加盟商进行如下审核:
⑴加盟商具有合法资质即是否为合法主体;
⑵加盟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或行业规定;
⑶商品、服务价格统一,且明示告知消费者,不存在暗箱操作;
⑷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⑸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好的口碑和经济实力。
2.审查、监督义务
乙方对代理区域内中国在线消费商负有审查及监督义务,具体表现如下:
⑴联盟商提交申请时,必需提交店面和产品照片5张以上,并报备经营系列产品及大致售价。联盟商家不得经营报备以外的产品参与返利,如有发现商家弄虚作假,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代理甲方处理后续事宜。
⑵乙方发现联盟商家提交的营业执照弄虚作假,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许可,代表甲方解除与联盟商的合作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乙方参与作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扣发所有佣金。
⑶甲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消费,乙方负有监督联盟商诚信经营的义务。若乙方发 现联盟商有虚假消费的行为,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许可,代表甲方解除与联盟商之间的合作合同。若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⑷乙方发现联盟商对中百会员的消费实行加价,或将佣金扣点转嫁给会员的,须及时上报甲方,经甲方许可,代表甲方教育或解除与联盟商的合作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⑸乙方负责核查联盟商登记的会员信息(联盟商必须登记会员的每次消费详情,并让会员签名,以备日后双方核对和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核查)。
(6)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反馈联盟商5万元以上的订单信息,待甲方审核确认后才可拍付钱款)。联盟商家庭装修业务需乙方事前事后都拍附客户照片给公司核实,如乙方参与做假,扣发当月佣金,发生两次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审核联盟商单笔消费只限10万以内额度的订单,家庭装修经审核可以接受30万之内的订单。
(7)乙方协助甲方接受并处理会员对加盟商或甲方的投诉。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
1.甲方监督乙方经营行为,若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除下列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要求赔偿损失和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⑴当地加盟商虚假消费或将服务费转嫁顾客投诉,乙方有义务及时协助甲方酌情处理(3个工作日内),5次以上不配合甲方前往处理的行为,甲方可以处以“一级处分”,并有权不予支付一个月佣金;
⑵乙方累积2次“一级处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二个月佣金;
⑶乙方累积3次“一级处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有权不予支付所有佣金; ⑷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经营理念,严重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2.甲方召集的全国性会议,乙方必须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缺席一次扣发当月佣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当地做任何有关的中国在线消费的媒体广告和自印宣传单页,如有需要必须报备甲方商务部审批,否则违规一次扣发一个月佣金,违规二次取消代理资格。
4.乙方不得在当地商家代购他人产品或异地对接会员消费信息,首次发生,甲方有权停发当月佣金;第二次发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