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精选3篇)
电缆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篇1
卖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电缆采购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授权以及执行:买卖双方保证有充分权利或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保证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有效履行。
二、本协议为电缆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为确保双方顺利履行协议,
买方应保证将本次项目的所有所需电缆交付卖方生产并最终达成买卖协议,买方不受市场价格或者政策等非不可抗拒力影响再另选供货厂家或未经双方一致意见而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主要条件
11本合同基于现货铜价为55万元吨,总价为人民币:20__万元(¥以实际用量计算元)。
报价包含所需货物价格及包装费、保险费、货物运输费、税率费等各项费用(但不包含货物现场卸车费)。
卖方确保在批次订单有效期内应保持合同货物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在买卖双方具体签订批货订单时,基于以上铜价以及合同总价基础上,按照合同当天现货铜价每上涨或下浮1000元,批次订单合同总价即上涨或下浮15%。
注:(批次协议合同和批次供货清单作为该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12采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13其他条件:受施工进度影响,上述型号将会分批次采购,卖方接卖方书面通知或补充协议后,双方签字确认有效的情况下,卖方再按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14协议签订后,买方应对所提供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负责,卖方将严格按照买方的要求生产供货;当买方需要更改型号、规格、数量时,应在卖方排产前,及时书面告知卖方。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2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工程所在地,不含具体楼层等不易吊车起吊位臵)22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15%起算,15个工作日内;
23运输方式和责任:卖方负责运输方案的编制并及时向最终用户通报设备运输情况,买方负责货物的卸载以及相关费用。
五、质量标准
卖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双方约定标准(但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卖方发货时应提供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六、卖方工作范围
卖方应负责本合同中规定货物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对货物的现场安装及其质量检查进行指导、协助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合同货物提供自投运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合同货物的整个寿命周期提供必要的维修及服务。
41包装
411合同货物应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坚固包装,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受潮、生锈及震动等影响,以保证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42交货及服务
421交货:卖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将合同货物安全、完好运达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
422服务:在卖方接到最终用户的服务要求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按要求派人在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第一条要求进行现场点验,双方代表签署点验记录。
若因后期施工安装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61“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15天以内书面形式向对方书面告知有关详情,根据事件影响的时间将合同履行期限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62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未履行部份负违约责任。
63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71买卖双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允许电缆长度3‰误差率)结算,具体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72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预付款,余款货到现场3日内付清。
十、意外事故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双方各自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合约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十三、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在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关款项结清,或至本合同没有任何纠纷为止。
电缆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 电力电缆用于 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电线、电缆的规格及型号,暂估总价:
材料总款暂定为: 元整;其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此价巳包含制作、包装、运到 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保证设备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交货时间和方式:
l 、供货的数量、规格、应以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单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需两人同时签收有效,其它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但不作为结算凭证。结算乙方定期到甲方预算科办理结算,并出具结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凭证,否则不予付款。
2 、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 建设工程工地,卸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己含在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
数量、外观、材质由双方在进入 建设工程工地后会同监理公司予以验收确认。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安装完毕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天津市相关部门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线、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打折结算。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每批次货物到现场,经初验合格后一周支付该批货款的 % ; 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需出具乙方提供产品在甲方工程中使用范围确认书。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己支付货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 、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 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4 、因图纸变更引起的与材料明细表不符的, 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书 面说明。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材料明细供货,不得提出变更引起的损失。
(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
2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 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 、电线、电缆进场后应由乙方提供有关的合格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各种型号的电线必须符合满足图纸设计参数:并承诺一次性通过验收。
6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的负责维修, 质保期外的维修由乙方进行有偿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