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销协议(通用22篇)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独家经销协议 篇13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
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
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
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
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专营权除公司外,甲方不得再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第七条、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况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生效,有效期为年。
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
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
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
本协议一式份,
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签订地点:甲方:
乙方:
独家经销协议 篇14
独家经销协议书
甲方:青岛派*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年月日
青岛派*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主要生产:
1、“派标”牌不锈钢与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
2、“派标”牌PP-R管材及配套管件。
(以下简称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产品的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经销甲方的“派标”牌不锈钢与塑料复合管路、PP-R给水管路及相关配套管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市(县)作为甲方上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区域、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于所经销的区域可代表甲方对上述产品从事广告宣传、工程接洽、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提供与此内容相同的《独家经销授权书》一份。
1、甲方于授权期限内,不可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可在此区
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不得经销其它同类产品或借“派标”名义销售其它产品,否则甲方有权
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
3、乙方在所经销的区域内,应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做好产品的宣传、广告工作,充分利用自
身的优势,积极开发建立下级经销商,逐步增加销售额。乙方不可以在本协议所述区域之外的地区设立下级经销商、销售点和实施零售安装。(但甲方未建独家经销商的地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