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精选30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传真(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大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酒店内所有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咨询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安排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分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提供旅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提供,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酒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酒店各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绝和打击酒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酒店内部所有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伸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伸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酒店推广和经营酒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给予乙方提供全年优惠价格;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品牌咨询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明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继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