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0篇)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担人工费和工期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7.甲方提倡各施工方开展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比技术比管理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文明施工,对于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8.保修期为二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含建设方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处以乙方双倍罚款。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节材料等原则。
2.各种工程材料必须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方可领用。
4.乙方领出的材料如出现丢失或损坏,乙方双倍赔偿。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六、结算公式
基价结算方式:原则上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款以双方约定结算乙方的劳务费价款结算。
1、甲方每次向建设方申报成功工程进度款后,向乙方工程款的70%。
2、安装调试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劳务费的93%。
3、3%的维修质保金,两年后一次性支付。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
七、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协议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三万元的违约罚金。
3.乙方必须确保自己劳务队伍的工资及生活费的发放,杜绝使用童工。若乙方的劳务队伍在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3个月内,劳务队伍人员出现劳务纠纷问题,劳动监管部门每出面一次罚款1000~5000元。
4.乙方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1000~5000元。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__~5000元的。
(三)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0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级经济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劳务队伍。
(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完后自动失效。
发包单位(章): 发包单位(章):
发包人(签章) 发包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工程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甲方需要,双方协议一致,将相关电源进线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并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签订本工程合同,办理各项业务。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20xx 年 月 日至 20xx年XX月 日。
第四条 价款支付、结算
合同签定一周内甲方即支付30%预付款,设备及管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一周内,甲方支付6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半年内付清。付款方式是甲方应按本合同乙方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包头市建筑业相关的统一发票。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保修
5.1工程材料名称及要求:详见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书。确保设备、电缆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满足甲方用电需要。配电箱为不锈钢外壳,自动空气“X牌”开关;电缆为“X牌”。主要工程为:
(1)办公大楼配电房至3#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95+1502电缆一根。
(2)办公大楼配电房至4#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50+1252电缆一根。
(3)办公大楼配电房至5#楼终端配电箱,用YJV450+1252电缆一根。
(4)开挖地面沟槽,铺设管线,砌井,电缆沟回填,混凝土补沟槽,整理场地、垃圾清理。
5.2工程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负责采购,进场后由甲方指定现场人员 负责验收,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本工程设施使用功能或寿命而必须返工时,由乙方承担返工损失费。
5.4工程验收方式及质量等级:达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按甲方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第六条 安全责任
6.1乙方按规范要求组织安全施工,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否则由此产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6.2甲方施工前将掌握的地下管线辅设情况在现场设标志告知乙方,乙方保障此类管线不被破坏,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3乙方施工中应高度注意甲方未设标志区域地下管线情况,尽量避免破坏未探明管线。如确无法避免而损坏未探明地下隐蔽管线引起的损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