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租赁服务合同书(通用30篇)
4.乙方住客的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时,如住客继续使用房间,则其房和服务计费如下:下午六时前加收_____%房租,下午六时后加收______%房租。
5.乙方住客可将其贵重物品存放在酒店行李寄存处,否则如有任何贵重物品遗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退房时,或遵循酒店特殊要求时,应前往酒店收银处办理退房及其它手续。
7.乙方住客应遵守甲方订立或公布于酒店内的宾客行为守则。
8.甲方对乙方住宿的责任只在住客与接待处办理好入住凭证时开始至住客办理退房手续时为止。
9.除天灾及其它特别原因,甲方难以提供住宿外,如因甲方原因而使住客不能在酒店居住时,甲方应安排乙方住客入住其它酒店。
10.优惠项目
(1)乙方可凭甲方的就餐券按时在_________就餐。
(2)商务中心各项服务均可享受_________%的优惠。
(3)卡拉OK可享受_________%的优惠。
11.乙方客房内增住其它客人,需经甲方前厅部同意,并到前厅部办理住房登记手续。
12.客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内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因乙方使用保护不当而造成客房建筑及其它物品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4.合约期满时在当时房价及上述各条情况均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同时双方也无其它异议时本协议书可自动延长一年,期满中止合同或收回合同,均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并通知对方办理中止或收回合同协议手续。
1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租赁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合同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以及治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转租他人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