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股权转让协议(精选3篇)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公司股权转让的一系列行为之日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就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及资质变更问题再行协商、谈判或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7.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上述事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或未在约定中介期限内办理完成中介事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函件自送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应将所收取款项返还甲方,并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如迟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款项,乙方有权相应迟延履行相关义务。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函件自送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