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1篇)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如乙方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房屋一经交付视为乙方对房屋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无异议。房屋交付后,消防、维护与检修的义务应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违约责任中约定租赁期内,因乙方未履行检修义务造成安全隐患及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对我公司的损失及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交还房屋时亦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房屋及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损坏得,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赔偿。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我公司可以提供房屋而未提供时,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事前将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审查通过房屋经营方案而擅自开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水、电、供暖等管线原位置。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日以上。
经营活动违反消防管理、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而不听劝阻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__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原______日租金5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交付租赁商业网点后,乙方应在前开业、具体以甲方提前15天公布的______日期为准,否则每逾期一__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的5_______%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房屋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的火灾、盗窃等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______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之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绥化市北林区东直北三东路315号房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6日止(即1年)。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出现事故(火灾、水灾)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从即日起室内的.一切电器、门锁及其它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本合同于20xx年6月26日于绥化市订立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 篇21
根据甲方(出租方)及乙方(承租方)于签订的“租房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房屋地址:
1、乙方承诺遵守物管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租赁期任何时段);
3、居住者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岁;
4、乙方不得将房屋作为仓库或库房,不得用于文体娱乐、体育活动、教学教育等经营性活动;
5、乙方承诺不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不将房屋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如若违反,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租住期间,应保持房屋及设施用具的完备和清洁卫生;
7、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前,必须经得甲方和房屋物管公司同意。如因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时,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租住期间,如房屋、家具、家电发生损害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维修费用(正常拆旧的除外);
9、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路、用水设施、电路、煤气设施、设施用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复原并赔偿损失;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掌握房屋内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租住期间,如因所租房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房屋。
13、退租前,乙方应将房屋打扫干净,清理屋内垃圾及杂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4、甲方将乙方所租赁的房间门钥匙全部交予乙方保管,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一切财物均自行妥当保管,发生遗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妥善保管好房门钥匙,若乙方发生进户门钥匙遗失,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换锁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遗失租赁的房间钥匙,须自行更换锁具并承担费用,且不得损坏户内门,由此造成甲方及房东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