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私家房屋合同(精选33篇)
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产权变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终止与解除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三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违反合同中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第十条: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属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属文件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