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精选32篇)
6、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雷击等)灾害造成建筑物及其他财产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甲方承担房产税及土地使用费(税)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房屋有关税费。
8、甲方应提供乙方地下商城租赁房屋图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该房屋建设的有关手续。
9、租赁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解决发生的治安、安全及相关行管部门等问题。
10、合同期满或解除,甲方不得阻止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物品搬走。
11、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消防合格验收。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接受和使用租赁的房屋。
2、负责所租房屋的空调设备及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的装潢、装修(档次不低于莱阳龙大超市)。
3、承担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发生的各项税费。
4、承担租赁期间因经营发生的各项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并按规定及时到甲方财务结算。
5、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
6、按合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方。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需要,进行的楼房装潢、装修的部分,合同期满后或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及违约时,所租赁房屋的装潢、装修不拆除、不破坏到时无偿交给甲方使用,空调设备、通风设备可折价卖给甲方。乙方因经营需要增加的设备及设施归乙方所有,待合同终止时可动产的部分全部搬走,或经甲方同意后协商折价卖给甲方。(按甲乙双方聘请中介机构评估价值)
8、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否则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给对方和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损失,由肇事方负一切责任。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或解除,乙方必须在60日内将物品搬走。如不搬走,按延期时间双倍缴纳房租;180日内不搬走,乙方视为放弃,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1、对外接水、通电只要与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甲方不得擅自干预。所接水、通电应在乙方的水表、电表内。
12、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整体转租给第三人。
十一、出租方(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关设备、附属设施等,应按本合同规定如数补齐所欠设备、附属设施,若影响乙方正常开业和经营则还应向乙方偿付此期间内应交租金的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及经营。
2、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房屋以及其他设施的通知之时起4小时内(____市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6小时)不履行维修义务,乙方有权委托其他维修部门予以维修,甲方应当承担发生的包括维修费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还应赔偿因延迟维修给乙方造成局部停业或全部停业按面积和时间扣减相应房租,停业超过6小时,则另须赔偿相关全部损失。
3、该出租房屋抵押时,甲方应当保证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因抵押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甲方应协调新房屋产权人保持本合同有效,这样甲方免于赔偿违约金。二年内如果因为抵押造成乙方停业、合同无效、终止合同,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二年后造成乙方停业、合同无效、终止合同,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500万元人民币。
十二、承租方(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金额交付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延迟时间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甲方滞纳金。如延期三个月未交,双方达不成新的协议,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并视为乙方违约。届时乙方不仅要承担延迟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同时还应支付延期滞纳金和违约金30万元。
3、在此合同规定条款范围内的甲方赔款,可在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及费用中扣减。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租赁期间,合同双方在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守约方30万元作为违约金;二年后发生则须赔偿守约方500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商城的特殊性,经营期间,如因特殊经济环境或乙方经营亏损需单方终止合同时,需经甲乙方委托有关部门审核确认乙方亏损,无力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并付齐这三个月的租金,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企业破产、购并、抵押使所有权转移时,甲方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保证乙方正常营业的条件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附件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由中国大陆内的第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中国大陆法律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城中村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 篇3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10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