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道路施工合同(通用35篇)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道路施工合同范本【三】
发包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乡道路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天。
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理路基
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干净。
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干净。
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
1、落脚石块应采用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50公斤。
2、采用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用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70公分,收面顶宽为40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向路中心倾斜。
4、砌石堪每间隔2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墙身设置排水孔。
5、砌石外露面需要采取砂浆沟缝。
(三)填土及夯实
1、采用好土回填路基,禁止采用软泥回填。
2、属于水泥路面下填土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50公分。
(四)涵洞接长
1、清理基底软泥;
2、侧墙砌石,墙厚70公分。
3、盖板采用钢筋网+c20混凝土浇筑,厚度15公分。
(五)水泥路面
1、路面厚度为15公分,路面宽度为3米。
2、采取c20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料:水:175kg,水泥:343kg,砂:621kg,石子:1261kg。配合比为:0.51:1:1.81:3.68。
3、水泥采用东风水泥,砂子采取河砂,禁止采用麻枯砂。
4、水泥进场数量应经甲方代表登记验收,砂子进场应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同意验收后方可使用。
5、水泥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好混凝土的配料、搅拌、振捣和收面等工序施工,应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防止路面过滑。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隐蔽工程:清基、落石脚等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三、当甲方代表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整改,甲方代表可责令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四、在竣工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量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七、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如发现施工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