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买卖合同书(精选35篇)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约定属于无处分权的主体之间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出现在全国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实在不应该。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这些权利均是不动产所有权衍生而来,当所有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时,这些权利属于开发商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之后,这些权利就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个购房个体都无权将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进行处置,更不可能在不受开发商影响的情况下达成所谓的一致。
2、“买顶层送屋顶平台”属于无效条款。
屋顶平台或称晒台、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异产毗连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专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这个毗连部分同时具有专有及共有的属性。屋顶平台,它不仅是下层单元的“盖”,还是整栋房屋的“顶”,而且平台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间不属于下层单元,具有整栋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属性。从结构上分析,屋顶平台是房屋建筑最上层的外围护构件,起着覆盖,遮风挡雨、排除雨水积雪和保温隔热的作用。此外,屋顶平台在风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还具备一定的承重作用。从功能上看,屋顶平台是整栋房屋的屋顶,对整栋房屋的消防疏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必须的消防安全通道。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房屋归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出售之后,归房屋受让的业主所有。由此,屋顶平台的原始所有权人应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开发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不可能成为屋顶平台永远的主人,它终究是要将权利让渡给全体业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无权对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加以处置,甚至将屋顶平台使用权当成是一种商品加以买卖盈利。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约定。一般空格中选填居住、办公、停车、商用等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本条是关于争议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和协商之外,还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对此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常情况下选择了仲裁就排除了诉讼的适用。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仲裁的裁决同法院的判决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的优点,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为仲裁委请的专家往往都是本行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律师等,地位非常独立,公正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而且是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直接进入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所以在时间上比诉讼更快。但是仲裁的缺点主要是费用可能比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方式,必须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补充协议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基于示范文本的相对滞后性,建议开发商在拟定《补充协议》时充分考虑下列条款:
1、关于按揭贷款客户的特别约定
买受人在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除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外,还必须积极配合,按照贷款银行要求和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办理各项签字、见证等手续,并在银行初审合格时交清所有按揭费用。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5日内仍不能办妥银行按揭贷款,则构成重大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买受人按揭贷款的申请,并可要求买受人改变付款方式,如买受人仍无法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为买受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期间,买受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为房屋投入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2、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机构的约定和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_。
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约定。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出卖人应当自接受买受人所交款项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城市土地买卖合同书 篇17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宗地面积大写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亩)。土地用途为退耕护还林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