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场地租赁简单合同范本(通用31篇)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教练员应具备开办游泳培训资格认证。
2、严格遵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石景山区减溺工作实施意见的各项内容,配合各级减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减溺事故零。
3、负责招收学员和培训班教学的全面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训各项活动,学员不得提前入场,任何学员不得自行进入场馆,结束培训须清点人数统一带出游泳池。
4、严格执行区减溺工作办公室的要求,遵守游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超负荷收学员,初级班每名教练员带学员不得超过15人,提高班不得超过20人,学员年龄原则应在5周岁以上,不招收不适合游泳和训练的人员。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全权负责培训班学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培训班学员如出现溺水及磕碰现象由乙方负责。游泳场馆所有培训班聘请教练及工作人员等事宜由乙方总负责。
6、乙方必须对所有培训班学员进行场馆各项规定的教育,避免发生纠纷。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游泳培训班12课时/期。
2、如遇游泳场馆办大型活动,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需要培训班暂停直到活动结束。
3、教练员的聘用由乙方负责,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参于教学。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场地租赁简单合同范本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出租方是位于武汉市 号铺(“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拟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该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该商铺的位置: (见附件一:图示)。
1.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款项、费用计取基数。
1.3该商铺的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该商铺的租赁用途。
二、租期
本合同租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为乙方的免租装修期。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需交纳物业管理费,但须承担免租装修期内该商铺发生的水、电等各项能源费。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的次日为计租起始日。
三、租金
3.1该商铺租金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全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全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全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能源费。
3.2租金支付期限:
每三个月为一个计租期;乙方应在每个计租期结束前15天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的租金。其中第一个计租期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3.3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或银行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之日为乙方的实际付款日。本款约定的乙方支付方式、实际付款日的确定,适用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其中应向该商铺所在商场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支付款项或费用的账户由物业公司另行书面指定。甲方指定账户:
四、物业管理费、能源费及其支付期限
4.1乙方已阅读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对商场及该商铺的统一物业管理制度,即甲方与物业公司达成的“业主手册”中的物业管理内容(见附件二:业主手册)。
4.2从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次日起,乙方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即乙方每月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本物业管理费包括该商铺应分摊的商场夏天空调制冷费和公共区域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绿化的费用。物业公司可以根据政府有物价部门的批准调整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当遵守调整结果。物业管理费以每三个月为一个计费期。首期物业管理费应与第一个计租期租金同时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前15日内向物业公司交纳下一个计费期的物业管理费。
4.3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内该商铺发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实行分户计量),并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能源费用交物业公司代为缴纳。
4.4如果乙方拖延支付应付物业公司的物业费超过15日,则物业公司有权选择暂停该商铺的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
5.1为了确保本合同下各款项、费用按时足额交纳,乙方同意交纳租金保证金和经营质量保证金。
5.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计: 元人民币。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时,甲方有权从租金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抵,租金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补足租金保证金;逾期未予补足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物业公司一次性交纳经营质量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遵守商场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保证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的保证金。如乙方发生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从经营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抵,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当在接到物业公司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补足经营质量保证金;逾期未予补足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4在本合同租期内,如果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或物业公司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六、迟延履行金
乙方延期向甲方或物业公司交纳其应付款项或费用,则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该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应付款项或费用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从应付之日直至实际全额付清之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就该商铺的装修方案应事先交甲方和物业公司书面审查同意后实施。甲方和物业公司应当在收到装修方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乙方装修时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有权对乙方不合理的装修行为予以指正或制止。
前述甲方和物业公司的审查同意行为或者物业公司的指正或制止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导致甲方或物业公司因此对乙方的装修行为承担责任。
7.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防火、防盗、用电等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否则责任自负,造成他方损害的应予赔偿。
7.3乙方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商铺所在商场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其良好使用状态。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当及时自行修复或给予赔偿。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该商铺,否则,转租或者分租行为无效。由此所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7.5乙方承诺其租赁期限经营行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利,并为此独自承担责任。如果乙方的行为给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7.6乙方可自行为其位于该商铺内的财产、设备等办理保险手续。
八、该商铺的交还
8.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7日内,乙方应当在保证该商铺墙面、天棚、地面装修完整性的前提下,将该商铺恢复到原甲方交接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合理损耗除外)交还甲方。
8.2乙方在撤离该商铺前应当结清所有对甲方或物业公司的应付款项或费用,否则,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依法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3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未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7日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该商铺交还甲方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日租金市场价格的双倍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交还商铺之日,支付违约金不免除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