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委托合同(精选30篇)
1.转让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
(2)拍卖方式
(3)招投标方式
2.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签后_________(不超过________年)由乙方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对于剩余价款应以_________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八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第九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浙江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条)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浙江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浙江产权交易所留存_________份用于备案,其余_________份报相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篇2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目,并由乙方提供产权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产权交易项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根据《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人)(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篇24
赣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省、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适用于出让、受让委托。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订具体条款时,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其他当事人披露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保证合同条款真实,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四、“代理业务”内容一般包括:
(适用出让委托时选择) (适用受让委托时选择)
1.制作交易申请书; 1.寻找交易目标;制作收购意向申请书;
2.寻找受让方; 2.根据交易目标制作投资分析;
3.制订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 3.制订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
4.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订;4.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订;
5.办理交易市场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5.办理交易市场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6.参与财产的交割; 6.参与财产的交割;
7.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 7.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
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9.其他。 9.其他。
五、委托标的,可以是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商标权,非上市国有、集体全资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非上市国有、集体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及集体产权,上市公司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及集体产权,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风险投资所形成的产权,合法的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依法可转让的其他各类产权。
六、委托标的的交易方式,可以是竞价拍卖,招标转让,协议转让,招募法,有偿兼并,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等。
七、提交的文件,出让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准予转让产权的有效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资料;受让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同意受让产权的有效决议或主管部门批文、资信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