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车位租赁合同(通用30篇)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东田丽园物业管理处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城区车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为____楼____单元____号房间的业主,需租用地上(下)停车场号停车位,租用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用期限为 12 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车辆手续的办理
第一条 乙方在本小区停车场停放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合法购买且手续完备。
2、车辆完好并办理了车位租用手续。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1、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1) 车辆行驶证和车辆所有权登记证复印件;
(2) 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车辆上全险,否则附承诺书,自行承担没上全险的责任);
(3) 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甲乙双方签订《地上(下)车位管理和租赁协议书》。
3、乙方按以下标准交纳车位租赁费(不含车辆看管费用)。
(1)地上(下)车位租赁费每月每个车位_____元。
(2)根据以上标准乙方每个车位全年应交纳的费用为
(3)地上(下)车位租赁费采用按年预交费方式,即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
(4)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蓝牙卡),停车证应注明是地上或地下、车牌号、车位号和停车证有效期,乙方凭停车证将车辆停放在本协议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二章 车辆停放管理程序
第三条 乙方应按车证类别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四条 车辆出入管理:
1、乙方必须将停车证(蓝牙卡)放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内,出入接受甲方车辆协管人员的检查。1
2、乙方车辆凭有效车证出入小区时,服从车辆协管人员的指挥。
3、甲方车辆协管人员如发现问题,有权阻止该车辆出入小区,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章 车辆丢失损坏的处理
第五条 甲方提供车位场地,负责疏导车辆,保持小区道路畅通,不负责保管车辆;若发生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向自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向肇事方追索或自己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第六条 因乙方违章行驶、占用消防通道或停放位置不正确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或小区环境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向其他受损车辆业主、小区全体业主或/及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小区规划划分停车区域,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和程序.
2、维护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保证停车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甲方对停车场实施不定时巡查,检查停车场进出车辆,有权对违章行驶和违章停放车辆实施检查纠正,紧急情况下(如火警等)有权将车辆挪移或拖车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交纳车位租赁费用。
2、按停车场管理规定将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
3、遵守停车场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章制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4、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发出警报时,经确认无情况时,应迅速解除警报,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
5、对甲方的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6、因车辆行驶或停放发生纠纷时,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以免阻碍他人正常通行;
7、不得在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危险物品和重要单据等,如因此丢失或/和车辆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未按时交纳车位租赁费,且在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交纳的,本协议自行解除,届时甲方有权将乙方使用的固定车位另行出租且不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租赁费及损失。
第十条 乙方长时间占用其它车位、消防通道、遮挡及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行拖移,限制其行驶等);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以确保乙方的车位租赁权;同时,对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停放车辆的时段,甲方可以通过顺延租赁期的方式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车位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就本协议订立、履行发生纠纷时,可请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潍坊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如乙方有意续租,则乙方应当在租期届满之前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车位租期届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届时有权直接租赁给其它第三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区车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附件第四条,甲方已就龙吟锦城小区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委托于乙方进入管理,甲乙双方对其共同投资,共享收益,但鉴于双方无相关资质且龙吟锦城业主委员会资金不足无法购买相关设施设备,鉴于以上原因,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均同意将龙吟锦城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除已划开的大润发用于停放顾客购物车的区域)承包给丙方进行经营、由丙方自主管理,自负赢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时间:合同期共计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承包价格: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合同期内承包费用不变,丙方需于每年合同到期前15日内交于甲方,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
第三条保证金及首年租金的支付:合同签定之时,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 ¥5000。00(大写伍仟圆整),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若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承包方式:承包采取包干制,即:
(1)、停车收费及其承包区域内现场标志标牌由丙方自行购置、安装、维护;
(2)、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由丙方自行负责或与乙方协商支付一定报酬由乙方代劳;
(3)、承包区域内供水、供电由甲乙两方共同协调安装到位,但所需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供水供电所需费用及收取方式由丙方与提供方自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