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范本(精选33篇)
第二条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 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一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由出卖方承担。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起,于 天内交货完毕;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 。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 ;到达地: ;费用负担: 。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待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等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日期:
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篇30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或煤场;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购货方自行联系运输单位,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供货方地磅数为准;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由购货方检验人员根据煤质情况安排装车;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需全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煤,税率17%, 含 税单价 元/吨)
第九条 如需提供担保,可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确定价格;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质量检测为到场验货;以购货方检测为准,双方人员监督检查。当事双方共同取样分析,
每月为一至二批次加权平均计算固定碳、硫含量、水分进行考核。矸石、顶板夹层必须捡干除净。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终止应提前1个月通知购货方,购货方亦应遵守合同,如终止合同应提前1周通知供货;3、如供方所供原煤不符合本合同第1、2、12条要求,购货方有权按合同执行,供货方不得表示任何异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4、本合同传真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该合同长期有效。
有效时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篇31
供方:加工厂 合同编号:
需方:采购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XX县XX镇XX村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XX县XX镇XX村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
1、控制标准:以满足需方炼铁使用为标准。
2、扣罚标准:产品如达不到需方使用要求,扣除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货款(以需方炼钢厂使用报告为准);若因此给需方生产造成损失,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且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供量要求:供货量以满足需方用量为准,按照需方要求供货。需方电话通知后,供方应于五天内交货,若耽误生产造成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防潮包装10kg袋装,破损率不超1%,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供方不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费用负担及风险转移
(一)双方一致同意采用第_1__种运输方式。
1、由供方汽运到需方仓库,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自提货物,费用由需方负担。
(二)产品所有权及毁损灭失风险自供方将产品交付至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过磅验收后转移至需方。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炼铁使用效果为准,如供方有异议,须接单后24小时内提出。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承兑付款。供方开具增值税票到账且需方按第二条第二款露出货款后,需方每月支付上月货款。供方不开具发票的,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2、因供方原因中断供货,需方暂停支付货款:在供方继续履行合同后,需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如供需双方停止业务,则在双方对清账目,发票全部入账,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第二个月起,按照集团规定付清货款。
4、由于供方虚开发票、开具虚假发票对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方承担。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供方权利义务
1、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及时接收货物、检验货物、告知检验结果。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供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及时开具发票。
(二)需方权利义务
1、供方车辆到达后,需方应及时协调车辆入场、过磅、检验,并约束料场人员、检验人员,不得私自收受供方财务,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2、货物验收过程中,需方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过磅、计量、检验并及时告知供方检验结果、及时向供方出具入库单。
3、需方财务人员必须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绝口搪塞、拖延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除外),需方解除合同后,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供方延期交货期间,价格上涨的,按原合同价格执行;价格下跌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供方不得掺杂、掺假、弄虚作假等,发现一次,除需方自行处理该批货物外,供方承担本批次所供货物总金额5倍-10倍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对需方人员行贿,若发现供方向需方人员行贿,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行贿额十倍的补偿金,并且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停止业务,双方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结算。
2、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章):XX县加工厂 需方(章):河北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县XX村 单位地址:河北省XX县XX镇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